📌 导读 胡泳的学术梳理:”观念市场”隐喻从1919年霍姆斯大法官的异议书到互联网时代的适用与失效。要点: ==大规模参与并未让真理自动胜出——竞争单位从真伪变成了注意力==;观念市场模型天真,但它对表达自由的捍卫依然有力。
互联网与“观念市场”
胡泳 东方历史评论
撰文:胡泳
《东方历史评论》微信公号:ohistory
在有关表达自由以及媒介责任的论述中,一直存在所谓“观念市场”(marketplace of ideas)的类比,它借用了经济学上的自由市场概念,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,真理和谎言相互竞争,人们期待前者终会战胜后者。观念市场的模式不乏天真和误导,然而,从另一角度看,该模式也有其有力的地方,因为它强调表达自由的重要性,以及信息在观念市场中自由交换所带来的益处。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传播的流变,讨论观念市场在互联网语境下是否适用,以及大规模参与对观念市场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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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观念市场”的由来及其争论
在有关表达自由以及媒介责任的论述中,一直存在所谓“观念市场”(marketplace of ideas)的类比,它借用了经济学上的自由市场概念,将观念市场理解为人类通过一定媒介实现观念集中交换的场所,强调只有通过“广泛而充分的思想竞争”,人们才能发现真理或者作出科学的决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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